北京丰台开展预包装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筑牢“舌尖上的安全”防线
为进一步规范预包装食品市场经营秩序,保障辖区群众食品安全,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力量,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预包装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。此次行动旨在深入排查预包装食品在生产、流通、储存等环节的风险隐患,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,确保消费者买到放心、安全的预包装食品。
聚焦重点领域,全面排查风险
本次检查以大型商超、便利店、农贸市场、食品批发企业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。执法人员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相关标准,对在售的预包装食品进行了细致排查。重点检查内容包括:
一查主体资格。核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,确保经营主体合规。
二查标签标识。严格对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,逐一检查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配料表、生产厂家信息、成分含量等是否标注齐全、清晰、真实。特别关注是否存在“三无”产品(无生产日期、无质量合格证、无生产厂家)、虚假标注、过期食品翻新售卖等问题。
三查进货台账。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,确保每一批次预包装食品来源可溯、去向可查。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,一律下架处理。
四查储存条件。检查食品存放环境是否符合温湿度控制、离地离墙、防鼠防虫等要求,防止因储存不当导致食品变质或交叉污染。
五查特殊食品。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、保健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,重点检查其是否设立专区专柜销售、是否存在混放销售,以及标签、说明书是否与注册或备案内容一致。
执法普法结合,压实主体责任
在检查过程中,执法人员坚持“执法+普法”相结合,向食品经营者现场宣讲预包装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,指导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提升风险防控能力。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经营户存在进货台账记录不全、食品未按标识要求贮存、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混放等问题,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,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。对涉嫌销售过期、变质或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,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。
建立长效机制,巩固监管成果
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预包装食品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,其质量安全不容忽视。下一步,丰台区将持续加大预包装食品监督检查力度,增加抽检频次,扩大检查覆盖面,并适时组织“回头看”行动,确保问题整改形成闭环。将积极运用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“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”等智慧监管手段,推动预包装食品全链条可追溯,努力构建企业自律、政府监管、社会协同、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。
消费提示:购买预包装食品注意“四看”
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注意“四看”:一看包装是否完好,有无破损、漏气、胀袋等现象;二看标签信息是否齐全,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清晰、未过期;三看储存条件是否与标签标注一致,如冷藏食品是否在冷柜中销售;四看购物凭证,妥善保留小票或电子支付记录。如发现预包装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销售违规行为,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,共同维护首都食品安全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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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05 00:31:18